发展研究中心、各系(部):
按照学院教学工作的统一部署,为加强学院教学管理,促进教师队伍建设,落实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,提高教学水平,根据我院教学工作实际情况,现将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本学期督导工作继续由学院督导和系(部)督导两部分组成,学院督导由发展研究中心负责,具体原则是日常督导与全面督导相结合,系(部)督导由各系自行组织落实。重点是贯彻学院教学管理的有关文件,掌握本部门全体人员教学的基本情况,解决本部门教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。
二、学院督导小组
组 长:王西林(负责全院教学工作督导)
副组长:李保知(重点负责经信管系、机电系)
组 员:孟庆云(负责督导土木系、工管系)
李贵栓(负责督导电信系、基础课部)
郭 斌 (负责督导外语系、艺术系、体育部)
黃钰锋 叶国仁 谢利民 王芬琴 刘德光 刘普 苗莉 杨君民 朱晓军
系(部)督导小组由系(部)主任任组长,教学副主任和教研室主任为组员。
三、工作安排
1.深入了解所负责系(部)的全面建设情况,包括:专业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日常教学管理、教学计划的落实和教学资料的完善规范。
2.对所负责系(部)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等问题给予指导帮助。
3.对所负责系(部)的所有教师进行听课,重点是新聘任教师(包括兼职教师)和学生、教师有反应的教师。
4.通过听课与学生交流收集学生对教师及教学工作的意见,了解学生的上课、学习情况。
5.对任课教师的备课、授课、辅导、答疑、批改作业、出题等教学情况进行了解督查。
6.参加系(部)例会、教研室活动,对教学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。
7.院、系(部)督导成员对发现的教学事故给予认定并上报。
四、要求
1.督导工作要注意效果,着眼于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。对督导过程中发现个别问题要及时给任课教师指出,帮助其改正。对存在的普遍问题要与所在系(部)沟通并提出解决意见,对重点问题要及时上报教务处,由教务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。
2.各系(部)要积极配合学院督导成员的工作,提供必要的材料,如:本部门教学基本资料、课程表、教学方案、课程大纲等。
3.全体教师要服从督导成员的督导,对出现的不服从、不配合督导的事件,要按教学事故处理。
4.院、系(部)督导要定期召开督导交流汇总会,期末15周前写出督导总结交教务处。
5. 系(部)督导可根据本单位的主要问题进行重点督导,要实事求是,严禁应付、造假。
附: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听课记录
教务处
2015年9月29日